国家标准计划《全国清算中心代码》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
为适应近年来我国行政区划改革和发展,进一步确保全国清算中心城市代码规范、准确,保障行名行号系统正常运行,按照金融国家行业标准复审建议,清算总中心组织了对GB/T 13497-1992 《全国清算中心代码》的修订。
全国清算中心城市代码表编写时间为1992年,随着多年来行政区划变迁,已经和目前的实际情况有了较大的出入。
主要的一些变化体现在: 1.部分省市撤销“地区”,设立地级市及市辖区; 2.部分县改为县级市(区),由某县更名为某市(区); 3.一个或多个县合并重组成某县、市、区; 4.某县、市、区撤销,并入其他县、市、区; 5.某县、市、区撤销,新设立县、市、区; 6.行政区划不变但名称改变等。
通过此次修订,使全国清算中心代码更好地适应国家行政区划的变迁,在实际工作中更有效地指导各地金融机构行名行号管理工作,同时在支付系统中更准确的反映参与者的地域属性,为进一步了解区域业务量发展,保障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优化和改进系统支付和统计服务提供更为准确的基础数据。
本标准基于最新的全国行政区划,对全国清算中心代码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原则:一是体现现有行政区划和清算中心代码的实际情况。二是尽可能地减少对现有支付系统参与者的影响,保持原有的行名行号,少做变动。三是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系统的冲击,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修订的主要内容为:梳理从1992年到2022年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核对清算中心代码的具体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