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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绿色产品评价 水泥》由 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0515-T-60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4-03-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05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水泥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及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绿色产品评价。 2、主要技术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GB/T 33761相关要求,结合现有的国内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文献,研究水泥的绿色产品评价指标体系,提出水泥绿色产品评价的要求和方法。本标准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包括行业规范条件、污染物排放、工艺技术、管理体系、计量器具配备、一般固废和危废的处置等方面要求。 (2)评价指标要求 a) 资源属性:绿色矿山、固废利用率、单位产品取水量等指标; b) 能源属性: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泥制备工段电耗、余热发电能耗比等指标; c) 环境属性: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水体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d) 品质属性:产品抗压强度、抗压强度平均变异系数、水溶性六价铬及放射性、散装率等指标。 e) 低碳属性:单位产品碳排放量、非碳酸盐原料替代率、燃料热量替代率等指标。 (3)鼓励性要求 鼓励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并提供产品碳足迹报告,鼓励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等降碳措施。 (4)评价方法及判定 本标准采用符合性评价方法,水泥和熟料产品及生产企业满足基本要求和基准值要求时,该产品判定为绿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