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 总则》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引导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的基础设施,用于告知道路使用者道路通行权力,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状况,告示道路状况和交通状况等信息。
GB 5768.1主要是用于明确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原则、一般规定和使用方法。
辅助本标准的其他部分的标志标线共同使用,主要用于道路的工程设计和交通规则执法,规范道路使用者的驾驶行为,更好的实现道路的安全性与畅通性。
GB 5768.1-2009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和保障公路交通安全、顺畅出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行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原则和一般规定,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可参照执行。主要修订内容:更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使用原则;更改规范性附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用图形”中部分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