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由 TC96(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75.180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设备 |
75.180.10 勘探和钻采设备 |
钻井在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尤以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中的应用最多作用最大,而井架、底座和天车等结构件是石油钻采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受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钩载、立根载荷、安装在其上的设备载荷等,其安全性、可靠性对钻井过程的安全保障至关重要。
为切实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从国内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修订和完善该标准,及时将新技术更新纳入标准,能够进一步满足国内制造商和用户之间沟通、交流和达成协议,促进国内制造商的设计、制造质量水平提升,为我国石油钻机井架、底座和天车在国际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本标准主要规范了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和天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范级别、标志和信息、结构安全级别、设计载荷、设计规范、材料、焊接要求及质量控制等。同时,对文件的保存和设备交付时的随机文件做了相应要求,适用于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和天车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ISO 19902”和“AISC 335-89”、增加了“ANSI/AISC 360-16”; ——删除了“横摇角、纵摇角”定义(见2015 版3.1) ——修改了“底座”、“附件”、“设计载荷” “天车总成”、“周期”定义(见3.35、3.1、3.9、3.6、3.25); ——增加了“净高”、“抽油杆平台”、“导轨和导向小车”、“二层台”、“横摇、纵摇”、“设计确认”、“设计验证”、“升沉”术语和定义(见3.3、3.31、3.15、3.28、3.32、3.11、3.12、3.18); ——修改了“许用强度”总则要求(见8.1.1); ——修改了“风载和动载许用强度增加”要求(见8.1.2); ——修改了“天车轴”要求(见8.1.4); ——修改了“用于井架底座起升的液缸”要求(见8.1.5); ——增加了“稳定性分析”要求(见8.2); ——修改了“地震载荷”要求(见8.6); ——增加了“设计确认”要求(见8.12); ——增加了“天车总成的提供”要求(见11.7.3); ——修改了需要确认的过程中的“螺栓预紧”要求(见11.10.3); ——增加了对本文件8.1.1 的注解(见B.8.1.1); ——增加了对本文件8.2 的注解(见B.8.2); ——修改了对本文件8.3 的注解(见B.8.3); ——修改了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