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畜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报告指南》由 TC274(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全国畜牧总站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边界和内容的确定、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收集与处理质量要求、畜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畜产品碳排放核算、影响评价、结果解释和报告。 2.主技术内容 (1)核算边界和核算核算内容:包括系统边界、核算内容、功能单元; (2)核算步骤与方法:包括分配方法、畜产品碳足迹总核算方法、饲料种植、加工环节温室气体排放、肠道发酵甲烷排放、粪便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粪便田间施用温室气体排放、养殖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等系统边界内容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等; (3)数据收集与处理质量要求; (4)畜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