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评价规范》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盘古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和利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爱波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赛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本文件描述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级评价的原则、基本要求、模型和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分级评价。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评价规范》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通过建立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评价模型,能力域和能力子域,在附录性文件中给出了评价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并给出了分级等级、符号定义、等级划分规则和评价流程等实际操作评价方法。 注: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加大标准验证和专家论证,加强过程管理和标准审查,保障标准的时效性和质量,避免失效。同时按照机关要求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