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微型计算机》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拆解处理企业在对废弃微型计算机产品拆解处理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及过程中的节能降耗、污染控制和安全卫生要求,以及拆解处理技术要求和对拆解产物的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 1.拆解处理企业管理要求(包括企业资质、人员、基础设施、设备、文件记录等的要求) 2.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的工作程序 3.拆解处理场所、设施等的特殊要求、安全卫生要求 4.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层级要求 5.涉及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要求 6.存储部件数据销毁的要求 7.拆解产物的收集、贮存和包装要求 8.拆解处理过程的低碳与节能降耗、污染控制等的技术要求 9.拆解处理的过程记录要求 10.拆解产物的可循环及综合利用的评估原则及与产业链相关方的信息传递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