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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 型钢》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型钢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548-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申报日期
2023-02-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0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70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70 型钢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型钢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有助于推进优质产品出口

目的意义

加快推进钢铁领域的绿色发展,打造型钢国际竞争新优势,满足百姓消费升级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

钢铁行业作为一个环境敏感型和资源依赖型的传统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一定污染,与国家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还有一定差距,型钢产品产量连续多年超7000万吨,占全部10亿吨左右粗钢产量的7%,因此急需实行绿色型钢产品和绿色制造,促进钢铁行业的行业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型钢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型钢产品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