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热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板钢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3573:2012。
采标中文名称:商业级和冲压级热连轧碳钢薄板。
本标准规定了热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的术语与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热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的生产及销售。 技术指标拟从钢板、钢带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a)更改了HR1、HR2、HR3、HR4牌号的C、Mn含量上限要求; b)更改了HR1、HR2、HR3、HR4牌号的P、S含量上限要求; c)更改了了HR1、HR2、HR3、HR4牌号的力学性能; d)增加了酸洗交货钢板表面质量的要求; e)增加了检验文件类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