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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烧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176-T-605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申报日期
2023-02-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1-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2-2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等 同步制定国家标准外文版对于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国先进节能技术及装备“走出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的意义

钢铁生产过程中,烧结工序的能耗约占冶金总能耗的12%,仅次于炼铁工序。

钢铁工业烧结厂余热资源有三个:一是烧结机大烟道烟气余热,所含显热约占烧结工序能耗总热量的15%-20%左右;二是冷却机废气余热,冷却机废气温度在100℃-400℃之间,其显热约占烧结工序能耗总热量的28%-35%。

三是烧结机排矿端废气余热,排矿端废气粉尘含量较高,且温度波动较大,利用难度较大。

目前钢铁冶金生产中的烧结余热利用已在全国全面推广,但是烧结烟气余热收集利用效率高低不一。

近年来钢铁形势不断恶化,各个企业都在寻求降本增效的手段和方法,提高烧结余热利用率,降低烧结生产综合能耗,也是降低生产成本的手段之一。

此外,烧结工序作为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经过几年改造运行实践,使得余热利用也发生了相应变化。

烧结余热利用在进一步提高烟气收集量及品质,进而最大化提高余热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最大化的回收和利用冷却机余热等方面有了新变化,急需对标准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内容: (1)冷却机烟气零排放及余热全回收利用: 将烧结冷却机台车上部分成四个冷却区段,其中一区段和二区段为烧结余热发电区,该区域烟气已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并且该区烟气实现内部循环达到了烟气零排放和全回收。

冷却机三区、四区烟气受制于换热技术及换热效率等,该部分烟气并未充分回收利用,冷却机三区四区的低温烟气将作为后续烧结余热回收的重点。

为了充分利用冷却机低温烟气,可以将三区段和四区段设置为热风烧结区段,将四区段的冷却后的烟气串级送至三区段进行循环利用,提高冷却机三区的烟气温度,三区段的烟气通过循环风机送至烧结机室进行热风烧结或热风点火。

通过对冷却机三区、四区的烟气进行串级循环利用后,最终达到了冷却机烟气全回收利用及零排放,提高冷却机余热回收效率并减少了对环境的热污染及粉尘污染。

(2)烧结机排矿端废气余热回收利用: 为了充分利用烧结余热资源,提高烧结余热利用效率,可将烧结机机尾单辊破碎机处的烟气进行回收利用,通过热风风机将单辊破碎机除尘罩的烟气经过除尘器除尘后送至冷却机一二段风箱,提高冷却机一二区烟气,将排矿段废气余热进行循环利用。

该系统可与机尾除尘器实现互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节该部分烟气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2、修订内容 (1)规范性应用文件修改,修改部分规范。

(见2) (2)增加余热回收工艺流程。

(见4) (3)增加余热利用方式。

(见6.5) (4)修改技术要求。

(见7.2) (5)新增技术要求。

(见7.4) (6)修改技术要求。

(见7.5) (7)修改技术要求。

(见7.6) (8)修改运行指标评价。

(见8.2) (9)修改附录A。

(见附录A)。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烧结余热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余热回收方式、技术要求、评价运行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建烧结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