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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由 TC42(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2SC5(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矿井水与废物资源化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084-T-60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7-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8-1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矿井水与废物资源化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 制定本标准是顺应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紧密对接社会发展需求的必要举措。

2022年,国家标准委等十部委联合编制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要“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对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如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要研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绿色矿山、绿色地质勘查等标准规范。

”煤炭作为我国能源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最新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2》显示:煤炭消费总量比重为56.0%,是石油的近3倍。

然而煤矿开采常会导致上覆岩层发生移动变形,致使地面沉降变形产生采煤沉陷区,进而产生类型多样、复杂多变的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在资源枯竭城市中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据早期不完全统计,我国采煤沉陷土地约300万公顷,并以每年7万公顷的速度递增。

尽管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在逐渐调整,但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煤炭需求的基础地位仍然不会发生显著变化,依然是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凸显了煤炭在我国能源格局中的主体地位。

因此对采煤沉陷区开展地质环境调查是必要且急需的。

然而现在从国家、行业和地方层面都均未制定针对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的专项技术规范,多以大而泛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进行规定。

如国家层面,发布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实施细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DD2014-05),地方层面发布了《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技术要求(试行)》、《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等,但均未针对井工开采煤矿特有的采空区开展针对性调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开展系统深入评价。

因此制定统一规范的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规范,查清煤炭开采过程中和开采后的地质环境特征及影响范围,及时开展治理,是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必要举措。

2. 制定本标准是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采煤沉陷区地质安全的重要支撑。

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2009年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该法提出要对边坡滑落、地表塌陷、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采取预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作为矿产资源全生命周期开采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样提出在开采过程中要防止环境污染,因地制宜采取复垦措施,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要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关闭矿山要提供闭坑报告及不安全隐患等资料。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要求开展对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等方面的调查评价、治理恢复等工作。

然而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预防或防治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采煤沉陷区地质安全,就需要能清楚了解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但现有技术规范针对采煤沉陷区的地质环境调查还不详尽,无法为采煤沉陷区的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而亟待开展统一的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研制。

3. 制定本标准是摸清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问题,科学评价影响范围,全面实施综合治理绿色发展的具体措施。

采煤沉陷区受煤炭开采活动影响会引起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水资源破环、土地资源破坏、水土污染等。

然而随着煤炭储量的不断开发而日趋枯竭,城市的不断外扩,特别是煤炭资源型城市,如淮北、平顶山、乌鲁木齐、重庆万盛等150个煤矿城市,土地资源也日趋紧张,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急需开展对采煤沉陷区的综合利用,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建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到抚顺考察时提出“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和精神,搞好评估论证,做好整合利用这篇大文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一系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也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我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利用进入了井喷式发展阶段。

然而选择哪些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如何有效的开展综合治理,这就需要我们摸清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问题并科学评价其影响范围,才可以精准施策,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再造、产业协同,采煤沉陷区变成“绿水青山、金山银山”。

因此建立针对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理清区域地质环境问题与影响范围,是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措施之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技术方法、数据库建设及成果编制等要求。 2. 主要技术内容 1)总则:明确采煤沉陷区调查工作目的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 2)调查内容:针对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点,确定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内容,包括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地质环境背景以及地质环境问题,明确各部分具体调查内容。其中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包括气象与水文、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区位条件等方面;地质环境背景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其他人类工程活动等方面;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矸石山、水土污染等方面。 3)调查方法及技术要求: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问题多样,针对不同条件、不同调查阶段、不同目的要求,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主要有资料收集分析、遥感解译、地面调查、地球物理探测、钻探、地面观测、样品采集与测试等。明确各调查方法的工作内容,确定各调查方法调查要求和技术要点,指导调查工作的进行。 4)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针对不同的地质环境问题,开展单项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确定采动影响、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水土污染等方面的评价方法,明确各评价方法的基本要求及对应的影响程度分区标准。 5)数据库建设:明确数据库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的建设内容。 6)成果编制:明确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成果的内容组成,包括成果报告和成果图件,确定各部分成果编制要求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