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第12部分:摩托车的适用性》 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日立安斯泰莫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湖北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凌崧 、付越 、李波 、张力伟 、曲元宁 、田志辉 、姜兆娟 、余建业 、李勇 、马芳平 、赵金富 、刘畅 、郑岩 、赵田丽 。
GB/T 34590.12-2022 现行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6262-12:2018。
采标中文名称: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第12部分:ISO 26262对摩托车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