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技术性贸易措施 通报要求》由 SWG33(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对外经贸大学 、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德海关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数据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崔路 、王世川 、李京蕾 、邓杰 、都兴洋 、刘智洋 、沈灿章 、刘春卉 、韩振国 、王淼 、李丽 、陈超 、刘亮 、陈丽辉 、刘颖 、潘绪斌 、徐芳 、王海虹 、李玉广 、常乔婧 、吕涵阳 、郭林宇 、于小鸥 、李同钧 。
20221854-T-469 正在批准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