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由 628(国家疾控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疾控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刘鹏 、申红梅 、张玲 、李卫东 、贾清珍 、王健辉 、李津蜀 、陈志辉 、张碧云 、范丽珺 。
GB 16006-2008 (全部代替)
20220936-T-361 正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