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二氧化碳捕集 燃烧后二氧化碳捕集系统通用要求》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 。
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燃烧后二氧化碳捕集系统的通用要求,对燃烧后二氧化碳捕集系统的类别、技术、设备、工艺、排放、安全要求及可靠性要求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电力、化工、钢铁、水泥行业燃烧后二氧化碳捕集系统。 主要技术内容: 燃烧后二氧化碳捕集工艺、设备、控制、电气、仪器仪表要求,排放要求、安全性要求及可靠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