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上CO2咸水层封存场地适宜性评价方法》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海上CO2封存较陆上具有封存规模大、储层条件好、安全性高等优势,但海上沉积盆地众多,条件各异,对海上CO2可封存资源封存规模、安全性、经济性、社会环境风险等封存适宜性缺乏系统评价和相应标准,影响海上咸水层封存项目规范化、规模化开展。
“双碳”形势下,我国首个海上CO2封存项目已启动,制定CO2咸水层场地适宜性评价方法等标准能够有效指导海上油气田CO2封存等工程实践顺利实施,对于解决沿海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碳排放问题,助力国家碳中和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CO2咸水层封存场地适宜性评价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海上CO2咸水层封存场地适宜性评价。在参考国内外适宜性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突出海上封存特点,提出了适合海上油气田及区域性减排的CO2咸水层封存适宜性评价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主要包括4章 第1章 范围 简述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章 术语和定义; 第4章 评价目的和要求; 第5章 评价内容及指标; 第6章 场地适宜性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