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上CO2咸水层场地封存量评价》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开展CO2咸水层地质封存是实现大规模CO2减排的唯一技术选择。
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碳排放强度大、大规模减排需求强烈,但陆域缺乏适宜的封存场地,利用近海沉积盆地咸水层进行CO2封存是实现“双碳”目标达成的必然选择。
“双碳”目标驱动下,国内外CCUS相关研究与项目实施均呈加速发展态势,公司目前也开始在海上开展相关研究与实施项目。
海上CO2咸水层地质封存将是公司发展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
但由于针对海上咸水层的CO2封存资源量分类评价标准缺乏,制约了针对近海沉积盆地的CO2封存评价研究工作。
因此建议公司开展《海上CO2咸水层封存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研究,确立海上CO2咸水层封存资源/储量评价流程、明确海上CO2咸水层封存资源/储量分类方法、建立海上CO2咸水层封存资源/储量分类依据,为后续项目开展提供依据。
本文件规定了场地级海上CO2咸水层封存量分类与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场地级海上CO2咸水层封存量的分类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