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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848-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24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2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1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10 电气和电子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汽车系统功能多样化需求,使其需要的电子零部件种类、数量不断增加,整车上搭载的涉及安全的电子/电气部件将呈爆发式增长。

更重要的是,关键感知部件、通信部件、信息识别与交互部件大规模装车量产,这些电子部件更为深度地参与车辆感知、决策和控制等环节。

随即带来的EMC和射频领域的技术问题愈发凸显,电磁兼容从单一的环保要求(发射)过渡到涵盖安全要求(抗扰)和环保要求(发射)并重的发展趋势。

汽车电磁兼容是提升汽车安全性、可靠性的重要技术手段。

开展电磁发射和电磁抗扰度测试评价,是保护电磁环境和保障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新业态的电磁安全问题。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该标准涵盖电磁发射环境保护和行车安全抗扰度要求的综合性标准,规定了车辆及其电气/电子部件的电磁发射限值、抗扰性能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N、O、L类车辆及其电气/电子部件,其它车辆可参照执行。 主要修改整车辐射发射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整车辐射抗扰度车辆状态及失效判定准则,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及零部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