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汽车前照灯光学性能整车测试评价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43.040.20 照明、信号和警告设备 |
一直以来,汽车前照灯的光学性能测量主要以零部件配光暗室测试为主,实际上车辆灯具实际道路照明效果还和灯具安装参数(高度、间距)密切相关,此外整车状态下的汽车前照灯性能还与灯具安装基准误差、车辆载重、点灯策略以及机舱散热条件等因素有关。
基于整车的前照灯光学性能测量又因为测试场地、测试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以主观评价为主。
本项目将拟制定一套适用于汽车前照明系统的性能评价体系,测试以整车作为测试对象,评价指标涵盖眩光、照明距离、照明宽度等各个方面,且评价对象也包含智能前照灯(ADB)灯具,并根据车辆前照明系统的不同配置给出一套综合评分方案。
本标准规定了整车级汽车前照明系统的光学性能评价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类和N类汽车前照明系统的整车级光学性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