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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基于直连通信技术的安全预警系统技术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933-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3-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1-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2-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2年版)》,本标准属于该体系规划中的产品与技术应用类项目,体系编号为341-3。

国家在政策引导、标准体系顶层建设、关键技术研发、配套硬件、路侧设施建设及示范运营等多个方面为车联网落地应用做好准备。

为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国建立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在该标准体系中,规划了GB/T《智能网联汽车 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结合中国实际交通需求,提出对安装信息辅助系统的整车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在产业方面,目前,已有红旗、上汽、奥迪、蔚来、长城等十余款量产车型搭载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同时,也有部分车企因功能标准缺失,一直在观望状态,不断延期网联车辆的量产计划。

各车厂对该系统的功能定义、性能要求千差万别,急需统一的国家标准对网联的功能进行规范。

在用户驾驶过程中,信息辅助系统应及时、准确的对用户进行提醒或预警,否则会降低网联功能的安全提醒/预警作用。

一旦提醒/预警过早,会导致乘客的厌烦,直接关闭该功能甚至是投诉厂家;提醒/预警过晚,无法减缓事故发生,甚至会干扰用户在紧急时刻的判断而加重事故伤害。

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设立适合中国交通情况的网联功能指标,规范行业技术水平,引导网联化产业链的发展;有利于加快车厂对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的前装搭载率,加快网联技术的渗透率;有利于规范网联应用的准确性,从而提升用户的体验;有利于提升交通效率,减少交通事故。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具备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车辆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的M类和N类汽车。 该项国家标准主要针对M类和N类汽车搭载的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提出相关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功能方面,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至少应该具备路口碰撞预警、路侧信息提醒、车辆安全状态提醒功能中的一种,标准应明确每个功能的定义、激活条件及人机交互方式;(2)性能方面,需要明确基于网联技术的信息辅助系统在不同场景下的性能评价参数并设定阈值;(3)测试方面,需要明确测试环境、测试工具链的具体要求,并制定详细的测试用例与测试步骤,设定可测量的通过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