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登记指南》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北京大学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河南数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数据先进技术研究院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江苏中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浪潮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随着工业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新一代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相互融合、加速创新,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与配置性作用。
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看,数据要素登记已是信息化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强调“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登记及披露机制”“探索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定价、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的政策标准和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数据要素的积极作用”。
发改委《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完善数据资源采集、处理、确权、使用、流通、交易等环节的制度法规和机制化运营流程”。
工信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从行业需求看,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登记是工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手棋”。
工业互联网数据具有权属关系清晰、数量巨大、场景丰富、价值巨大等特点,但由于数据要素确权的规范缺失、技术支撑不完善等核心难点,使得工业数据流通困难、要素价值尚未充分释放。
数据要素登记是支撑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确权、流通、分配、治理各环节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
研究与制订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登记指南,一方面,有助于在管理、业务与技术层面推进工业领域数据产权制度的深化与标准规范工作的落实,并为其他行业的数据资源产权、流通交易与数据监管等制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另一方面,有助于建立标准统一、标识定义、语义规范、计量精确、质量保证与全面可靠的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增加目录供给促进工业互联网数据的供需对接与精准匹配,提升工业互联网数据的可信流通与交换交易效率与能力,打造治理明晰、权属明确的全网、全域、全量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企业与行业基于数据要素的数字化转型,作为基础设施与能力平台支撑国家工业互联网的深化发展与能力提升。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登记参与方、登记内容、登记流程、技术要求、管理要求,以及安全合规要求。其中: (1)登记参与方:登记机构、登记主体。 (2)登记内容:登记主体信息、申请数据信息、数据要素特征属性信息、数据质量信息、数据语义规范化信息等。 (3)登记流程:登记主体申请、登记机构审核两大环节。 (4)技术要求:工业互联网数据语义规范化、数据精确计量、数据特征值计算与验证。 (5)管理要求:工业互联网数据标识、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质量、数据要素登记证书等。 (6)安全合规要求:基础设施安全、传输安全、存储安全、数据合法合规以及分类分级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互联网数据登记机构指导数据登记主体开展工业数据要素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