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可变限速标志是高速公路沿线设施中的一项重要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它依据变化的道路交通情况向道路使用者及时提供安全、经济的行驶速度,是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中信息提供装置之一,可有效地对交通流进行诱导,提高路网的交通运输能力,对保障交通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增设可变限速标志是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可变限速标志限定车辆最高行驶速度,可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有力的促进了技术进步,提升了产品质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一些技术指标已经明显落后,应对标准进行修订,以便为驾驶人员安全快速行车提供更优质服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现行标准规定了发光二级管(LED)可变限速标志的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高速公路以LED为发光单元的可变限速标志,其它道路可参照使用。拟主要修订内容为:1.删除了“法线光轴”和“设计亮度”的术语和定义;2.增加了“LED可变限速标志”的术语和定义;3.更改分类和型号的要求;4.更改环境温度适用条件的要求;5.更改控制箱的外观质量要求;更改了视认角的技术要求;6.增加了能耗要求;7.更改材料要求、机壳颜色、通信接口与规程、调光等级等,增加电磁兼容、功率和功率因数等技术要求;8.更改或增加了相应的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