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机组环保要求及排放限值》由 TC328(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集萃道路工程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长安大学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220 施工设备 |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艺主要用于沥青路面面层的修复,就地热再生机组多由3台就地加热机、1台就地加热铣刨/耙松机、1台就地热再生提温机、1台就地复拌机及摊铺、压实机械组成,通过对沥青路面进行现场加热、翻松,掺入一定数量的新集料、外加剂等,经拌合、摊铺、碾压等工序,一次性实现对沥青面层的翻新。
相较传统铣刨重铺技术,可实现原路面材料100%循环利用,减少材料加工、运输环节,碳减排幅度超过40%,成本降低约50%。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提出了“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承诺,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的目标。
每年在公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2.5亿吨旧沥青混合料未能得到有效循环再利用,与此同时,每年的道路建养却还需要近10亿吨新沥青混合料,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
经测算,每年公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2.5亿吨旧沥青混合料若能得到有效循环利用,即可实现减少CO2排放约460万吨,节省12亿升燃油,节省19.33亿度电。
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制定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机组环保排放相关标准,现有就地热再生机组在路面加热、铣刨、料堆提温、复拌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毒烟尘排放,尤其是路面加热环节,现有就地热再生机组多采用燃油明火、燃气红外线或粗犷式热风循环等加热方式,易导致表层沥青老化、焦化,并伴有无组织烟气排放,加热均匀性差,施工能耗大,作业时大量热量外溢,造成施工周边绿化植被烤焦、死亡,并对施工人员造成危害。
基于上述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和就地热再生机组及施工的环保排放相关标准及规范的缺失,制定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机组的环保要求、排放限值及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明确沥青路面加热、热铣刨、介质添加、二次提温、复拌等环节的环保措施,对于人员健康、减少周边环境危害及降低碳排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机组的排放限值要求、机组和专用机器的环保要求,描述了相关的试验方法,针对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机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问题,明确规定了机组作业时产生的颗粒物、SO2、苯并[a]芘、沥青烟气、NOX、CO等有害气体的排放要求、试验方法,针对各机器明确规定了环保措施的配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机组的设计、生产、检验和工程应用。 本标准为国内首次制定,填补国内空白。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符合市场的先进性需求。标准确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有: PM10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mg/m3;苯并[a]芘排放浓度不大于0.01μg/m3;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不大于0.1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0.5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