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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推荐实施方法》由 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0SC2(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仪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532-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7-0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仪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直流电力系统是核电厂电气系统的重要组成,用于向电厂控制、应急照明、电厂通讯、反应堆保护、事故监测等设施供电,是核电厂纵深防御层次的重要组成,对于保障安全级电力系统和其他厂内外电力系统的可靠性以及保障核电厂安全至关重要。

本标准针对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需求,明确了设计方法和措施,是指导开展核电厂直流系统设计的核心,也是核电厂区别于其他类型电厂和变电站所特有的设计指导依据,对于确保核电厂直流系统的合理有效设计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三代核电站直流系统规模的增大以及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技术发展,出现了部分新的应用情况和要求,如:蓄电池并联应用、共用备用充电器、共用备用充电器和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设计、充电装置纹波和限流要求、系统电磁干扰、过电压、低电压保护要求等。

此外,结合小堆等紧凑型堆型的发展需求,具有高能量密度的阀控蓄电池更将应用于核电厂的直流系统。

这些要求在现有标准《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推荐实施方法》2008版中并未包含或需调整修改。

根据新的行业发展和应用情况,建议及时更新修订2008版GB/T 14546,从而更好地指导国内能动和非能动核电厂的直流系统设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的实施方法,为核电厂固定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提供了指南。 本标准涉及的固定直流电源系统的部件包括:蓄电池,静止式充电装置、直流配电设备、控制和保护设备。提供了这些设备数量、类型和容量选用指南。并从对整个系统设计的影响角度,说明了相关设备短路计算和贡献以及报警、保护、控制等要求。 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内容: 1. 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和直流系统供电的负载(除非它们影响直流系统的设计); 2. 光伏、风能和其他替代直流电源系统设计; 3. 专用发动机起动蓄电池系统提供的负载; 4. 要求直流电压高于1000 V标称值的应用; 5. 铅酸以外的蓄电池技术。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系统设计 4.1 运行描述 4.2 系统电压 4.3 实体布置 5.蓄电池 5.1 蓄电池组数 5.2 蓄电池工作周期和蓄电池容量 5.3 安装设计 5.4 维护、试验及更换 5.5 质量鉴定 6. 蓄电池充电器 6.1 充电器数量 6.2 并联设计要求 6.3 额定容量的确定 6.4 安装设计 6.5 输出特性 6.6 质量鉴定 7. 配电系统及其设备 7.1 典型接线 7.2 配电盘数量 7.3 短路电流 7.4 保护装置简述和额定参数 7.5 直流负载电压 7.6 质量鉴定 8. 直流系统仪表、控制和报警 8.1 设计要求 8.2 直流系统接地故障监测 8.3 母线低电压 8.4 特殊直流负载 8.5 蓄电池试验设施的设计 8.6 母线间的联络 9. 电气扰动保护设计 10. 备品备件 附录 A 蓄电池充电装置额定值计算举例 附录B 蓄电池组短路电流计算举例 附录 C 蓄电池充电器短路电流 附录 D 运行的直流系统的接地效应 附录 E 充电器均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