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由 TC485(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60 无线通信 |
| 33.060.01 无线通信综合 |
本标准制定于2008年,规定了大、中、小容量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入国家公用电话网和专用网时,所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也规定了4GHz和6GHz频段为国家公用电话网的干线频段及最低容量系列限制。
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现阶段微波通信系统大部分被应用于回传场景,主要传输IP包交换业务,传统的电话业务越来越少。
而由于传输容量需求的增加,微波系统的可用频谱也发生了变化。
所以,有必要对本标准进行更新,补充IP包交换业务的进网技术要求,并对工作频段和射频波道配置进行更新。
本标准更新后,规定了微波系统进网所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也规定了各频段微波系统的容量系列、工作频段及射频波遭配置要求。适用于国内干线、支线数字电路业务传输和IP业务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