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乙酰甲胺磷乳油》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等 。
乙酰甲胺磷又名高灭磷,属低毒杀虫剂,为口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咀嚼式、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及卫生害虫。
目前登记乙酰甲胺磷原药的厂家共有二十几家,各种剂型的生产厂家共有一百二十几家,其中登记乳油的厂家有四十几家,应用较广泛。
目前该产品的生产工艺有一定的改进,产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标准技术内容已与目前的生产状况不匹配,标准技术指标已低于实际产品质量,原标准中第3章和第5章为强制性,其他章节为推荐性,根据本次复审要求,条文强制标准应给出修订建议,因此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乙酰甲胺磷乳油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标准主要应用于乙酰甲胺磷乳油产品的质量控制。将控制有效成分含量、乙酰胺质量分数、甲胺磷质量分数、O,O,S-三甲基硫代磷酸酯质量分数、水分、酸度、乳液稳定性、持久起泡性等指标,并增加检验规则。分析方法将采用液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