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字乡村 术语》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内蒙古恒鼎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邮电大学 、浙江省数字经济学会 、浙江大学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中共昆山市委党校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数字乡村是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乡村管理系统,实现县(区)乡村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乡村管理和服务数字化,提升乡村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乡村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是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也是落实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乡村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提升乡村生活质量的系统工程。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乡村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
初步建成一批兼具创业孵化、技术创新、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基本形成乡村智慧物流配送体系。
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
2022年7月,中央网信办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2024年5月中央网信办印发《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均提出制定数字乡村术语标准,为制定该标准奠定政策依据。
同时也可以看到,当前数字乡村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正是开展标准化的有利时机和关键时期,尽早确立数字乡村相关定义和术语,以指导数字乡村总体设计、系统实现、应用和服务,促进数字乡村的健康发展、持续发展和规模化发展。
另一方面建设数字乡村是一项跨行业应用、跨技术领域的系统工程,涉及物联网、云计算、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等众多技术和乡村管理、公共服务、农业生产等诸多应用领域,涉及到技术与应用领域的名词术语众多,对于数字乡村相关的术语亟需统一和规范。
这些数字乡村的特点使得数字乡村术语标准的迫切性更加凸显。
本标准将在广泛收集、借鉴来自智慧城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其他农业信息化相关术语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深入结合国内数字乡村建设现状与需求,分析提出数字乡村术语标准的分类体系。
在分类体系基础上,逐步研制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并适用于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数字乡村术语。
本标准给出了数字乡村领域中的常用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乡村的规划、设计、实施与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