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405部分:草剪的专用要求》由 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8SC1(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园林电动工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慈溪市贝士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
| 25 机械制造 |
| 25.140 手持工具 |
| 25.140.20 电动工具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841-4-5:2021。
采标中文名称:电动机驱动的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机器—安全—第4-5部分:草剪的专用要求。
自2016年起,为进一步统一三大类电动工具产品(手持式、可移式和园林电动工具)在安全技术要求上的内在联系,既达到共性安全要求的统一,又充分反映特定类型工具安全要求的特殊性,IEC TC116(电动工具安全)将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园林电动工具的安全的通用要求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通用要求技术性地整合成一体,形成一个标准,即《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将特定类型小类产品的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专用要求分别制定在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从而形成比较科学、完整、通用、统一的电动工具产品的安全系列标准,这是电动工具安全标准体系、标准结构的一次技术创新,从而建立了先进、完善的标准体系。
因此本标委会陆续转化的国家标准正是为完成这样一个庞大的体系而进行的。
此外,新标准体系提出了借助于电力电子器件、软件技术和通信技术等的关键安全功能的概念、要求和评价方式,这是衡量标准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而相关产品是否具备这些要求都在每一份标准中予以规定。
新标准体系还特别针对每个产品提出了噪声和振动的测试方法,对电池式产品,尤其是锂电产品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测试要求,尤其是不正常操作等条款。
以上这些内容在原标准中均未得到体现,是全新增加的内容。
本计划是在GB/T 3883.1-2014通用要求的基础上,对草剪在术语和定义、标志和说明书、发热、防潮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等涉及安全要求以及噪声和振动的补充。
计划将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着火危险等多方面规定电动工具产品作为消费品的技术要求,确保人身安全。
范围:适用于单人操作的用于修剪草坪和杂草的剪草机,且最大切割宽度不超过200mm。不适用于修枝剪。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草剪专用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着火危险等多方面内容。 由于新标准与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主要考虑了电子技术、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本部分与前一版相比也存在主要技术变化,主要体现在: 1) 范围中增加“不适用修枝剪,修枝剪包含在GB/T 3883.402中”(见第1章); 2) 术语中增加“最高转速”、“突出部分”、“操作者在场传感器”和“剪切板”(见第3章); 3) 试验一般条件中增加配件的说明、草剪质量的说明和试验样品要求的说明(见第5章); 4) 标志和说明书中增加部分安全符号、易于辨认和耐久的标志要求、说明书中安全说明和信息(见第8章); 5) 防潮性中修改和增加试验条件(见第14章); 6) 耐久性修改(见第17章); 7) 不正常操作修改第一部分的表4(见第18章); 8) 机械危险中说明不适用条款,增加19.101手柄、19.102 可调节手柄、19.103 手免受切割装 置伤害的保护中最小距离120mm测量图示要要求、19.104.1 草剪应提供超出切割装置的剪切部分至少2mm的突出部分的图示和要求、将原22.102切割装置的防护罩移到19.105 切割刀片保护(见第19章); 9) 机械强度增加20.3测试方法的说明,将原22.35覆盖在金属手柄上的绝缘测试移到20.5,增加 20.102 带延长杆草剪应具有承受预期力的强度(见第20章); 10) 结构增加21.17,21.18,增加21.101对于延长杆草剪的要求(见第21章); 11) 组件增加23.3保护装置的要求(见第23章); 12)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增加24.1联接方式和24.2Z型联接的说明(见第24章); 13)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增加28.1和28.2要求 14) 增加噪声和振动的测量(见附录I); 15) 增加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见附录K); 16) 增加提供电源联接或非隔离源的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见附录L); 17) 修改安全说明和警告的安全标志(见附录AA); 18) 增加人工地面(见附录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