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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压缩空气站能源绩效评价》由 TC145(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2578-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0-2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14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140 压缩机和气动机械
归口单位
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压缩空气作为现代工业的主要动力源,稍有规模的工厂普遍设置压缩空气站,在能源、减排、环保等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能效等级、合同能源管理、系统节能诊断、压缩空气系统节能改造已成为国内外热点话题和主要技术研究内容,对压缩空气站进行直观量化地评价实际运行能源绩效需求迫切。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空压机的生产制造基地,进出口贸易日益增多,且随着国产压缩机及压缩空气系统质量的提高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我国参与国际压缩空气站的设计与建设日益增多,而压缩空气站的能源效率评价无国际标准,无法使国内产品在压缩空气系统整体水平上与国外产品进行能效比较,因此急迫需要制定相关外文版标准,加快我国产品和标准走出去,促进国内外的贸易往来及技术交流,提高压缩空气站的能效水平,助推“一带一路”的战略。 国内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受到了国际电机系统节能机构及国外同行的关注,并被国际著名公司翻译成英文资料进行跟踪研究。

目的意义

2020年我国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节约优先”原则。

我国工业领域能源消费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65%,其中工业领域是节能重点领域和主战场之一。

根据国际能源署能源使用报告统计,电机系统(包括压缩机、风机、泵类等)在工业和建筑领域的应用占到全球总耗电量的45%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约为6040Mt。

根据国际能源署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电机系统能效政策机遇》报告,如到2030年前后不采取全面和有效的能效措施,电机系统每年能源消费将增加至13360TWh,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8570Mt,超过美国2008年全年排放量的1.5倍。

我国已具有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当的空压机能效标准,对空压机产品提出了明确的能效指标要求,但根据《电机系统能效政策机遇》的调查,相比降低单个空压机的电能消耗,更重要的应是系统的匹配及系统整体的能耗及能效。

通过引进能效标准限定值能够获得4%~5%的节能量,但是通过对整个系统的节能解决方案,就有可能将整个系统的能效提高大约20%~30%。

“十三五”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提升系统能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相关政策:2017年6月,《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组织实施空压机系统能效提升计划。

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

列为主要任务。

2022年7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的《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重点行业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对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实施用能系统能效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

2022年7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明确要求推动包括压缩机在内的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升级。

压缩空气站,即空气压缩机系统,是由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净化设备、电力驱动系统、监测控制系统、冷却系统、管网系统、余热回收设备等组的实际应用系统,属于工厂独立的基础设施之一,须由有资质的设计院及有关单位按照GB 5002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造。

压缩空气站生产的压缩空气像电、水一样,是现代工业生产所需的四大动力之一,广泛应用于制造业、石油、矿山、工程建设等工业领域,装机总功率约为2亿千瓦,年用电量4000千亿kWh以上,约占发电总量的5%左右。

目前大多数规模工厂都建有压缩空气站,压缩空气站的耗电通常占到工厂用电总量的20%以上,在某些领域,如造船厂等,甚至占船厂用电总量的40%以上。

目前我国压缩空气系统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0%,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压缩空气站压缩空气压力和流量参数的合理设置及输送损失、系统的优化与运行、能效管理水平差,才是影响整个系统能源消耗的关键之所在。

对用户而言,关注的不仅是单台空气压缩机自身能效高低,更应是多台空气压缩机及整个压缩空气系统协同运行的能效,因此,压缩空气站的能源绩效才更能真正反映空气压缩机在用户实际使用中的能效状况。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国际先进的空压机能效标准(GB 19153),同时节能监测(GB/T 16665)、整站系统能效评估(GB/T 38182)方面标准也配备完善,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标准化支持,但对整站系统的节能设计、使用以及节能减排效益的深度挖掘,尚无法完全体现标准化优势,还没有对整站系统节能运行效益评价的标准。

基于此,为准确评价并不断提高空气压缩机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促进我国电机系统高效的应用,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制定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能源绩效评价》。

《压缩空气站能源绩效评价》是一项应用于在役运行、新建和改造的压缩空气站的能源效率评价标准,涉及工业生产领域非常广泛,制定国家标准意义重大。

标准可以对在役压缩空气站进行直观量化地评价其实际运行能源绩效,有助于指导压缩空气站运行能效对标管理,发现节能潜力和改进空间,促进并持续站的优化、能效提升;对于新建和改造压缩空气站,能够设定能效目标,为将来站的高效运行奠定基础;并有助于节能监察,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标准的实施可以指导全国几十万个空压站提升能效,如能效平均提升20%,则年节能潜力可达1000亿kWh。

压缩机领域的ISO标准包括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安全标准,种类齐全,应用成熟,想找到新ISO项目提案的切入点不易。

目前ISO已发布ISO 11011-1:2013《压缩空气 能效 评估》,正在计划制定ISO。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在役运行、新建和改造的压缩空气站管理要求、系统和设备要求、能源绩效评价方法、计算方法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压不超过10kV,由单机额定功率不小于18.5 kW、排气压力不超过1.6 MPa的多组空气压缩机和压缩空气净化装置组成的压缩空气站,且压缩空气站的供气量大于4 m3/min,总运行功率大于37 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