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农药中文通用名称》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委托TC133(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等 。
本文件规定了国内外常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本文件适用于国内农药管理、科研、生产、商贸、使用、卫生、防疫、环保、出版物、广告等有关领域,凡用到农药名称的,都应使用本文件规定的中文通用名称。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化学名称、CAS号、结构式等信息以及英文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