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洋调查规范 第12部分:海洋地质调查》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3SC2(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洋调查观测监测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 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海洋地质调查技术“走出去”列为重要的国际合作内容。在“全球变化与海气相互作用”专项的海洋地质国际合作调查中,相关规程曾经在马来西亚、泰国、孟加拉国、印尼、柬埔寨和俄罗斯的调查中多次使用,中泰合作协议将中方提议的调查规程列入合作项目。因此,海洋地质调查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是国际合作调查调查技术和方法“走出去”的重要内容及迫切需要。 |
(一)范围 适用于进行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主要技术要求 1. 海洋地质调查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在充分总结国内外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地质调查的术语、定义及其适用范围。使用范围将适合所有海域,包括浅海、深海、极地等不同环境的海底,适合陆架、海盆、海山、洋中脊等各种地貌单元。 2. 沉积物调查手段及测试分析方法 明确沉积物调查取样的技术手段、设备、取样要求、测试分析要素及方法要求等。 3. 岩石调查手段及测试分析方法 明确海底岩石调查取样的技术手段、设备、取样要求、测试分析要素及方法要求等。 4. 悬浮体调查手段及测试分析方法 明确悬浮体调查取样和观测的技术手段、设备、取样要求、测试分析要素及方法要求等。 5. 调查资料处理和汇编 明确调查资料的处理、汇编方法和流程,确定编图方法和研究报告编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