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 。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总体目标、任务、内容、工作程序、评价原则、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其他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可参照本标准要求执行。 主要修订要点包括:(1)修订评价对象,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评价。(2)修订评价基本单元,由以项目为评价单元修订为以相对集中连片、自然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为单元。(3)修订评价指标体系,补充有关工作管理评价指标,形成一定行政区域的评价结果,突出结果应用。(4)完善指标体系和设置权重,进一步补充建设成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