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 。
2021年9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印发。
《规划》提出“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
今年3月,原《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经修订后颁布,对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提升农田建设质量,规范农田建设活动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指导各地科学开展评估工作,适应农业农村新形势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的新变化,亟待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以下简称《评价规范》)进行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总体目标、任务、内容、工作程序、评价原则、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其他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可参照本标准要求执行。 主要修订要点包括:(1)修订评价对象,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评价。(2)修订评价基本单元,由以项目为评价单元修订为以相对集中连片、自然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为单元。(3)修订评价指标体系,补充有关工作管理评价指标,形成一定行政区域的评价结果,突出结果应用。(4)完善指标体系和设置权重,进一步补充建设成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