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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仪表智能化等级要求与评价方法》由 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596-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8-06
申报日期
2022-09-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4-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5-03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用于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的工业智能仪表,包括测量仪表(变送器、流量计、液位计等)、分析仪表(智能PH计、电导仪等)、执行机构(执行器、控制阀等)。

随着微处理器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或控制技术、现场总线和工业以太网等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智能仪表经历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路径,并向用户提供了校准、诊断、定位、决策等多项功能,极大的促进了智能仪表的应用效果和服务质量,但目前并没有针对智能仪表智能化等级的标准及相关测试评价方法,导致在采购和部署时难以明确需求,这也是本标准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弥补了目前工业智能仪表智能化水平评价的缺失,对于仪表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研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仪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具有推动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智能仪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智能化等级、智能特征要求、智能特征测评方法、智能化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智能仪表(智能变送器、流量计、阀门定位器等)的智能化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