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仪表智能化等级要求与评价方法》由 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25 机械制造 |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
用于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的工业智能仪表,包括测量仪表(变送器、流量计、液位计等)、分析仪表(智能PH计、电导仪等)、执行机构(执行器、控制阀等)。
随着微处理器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或控制技术、现场总线和工业以太网等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智能仪表经历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路径,并向用户提供了校准、诊断、定位、决策等多项功能,极大的促进了智能仪表的应用效果和服务质量,但目前并没有针对智能仪表智能化等级的标准及相关测试评价方法,导致在采购和部署时难以明确需求,这也是本标准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弥补了目前工业智能仪表智能化水平评价的缺失,对于仪表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研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仪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具有推动作用。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智能仪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智能化等级、智能特征要求、智能特征测评方法、智能化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智能仪表(智能变送器、流量计、阀门定位器等)的智能化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