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醇基液体燃料》由 624(国家能源局)提出,委托TC280SC1(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160 燃料 |
| 75.160.20 液体燃料 |
醇基液体燃料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在民用及工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我国率先于1996年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6663-1996《醇基液体燃料》。
随着政策及市场的演变,醇基液体燃料市场发展混乱,安全事故频发。
标准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已不能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且关于产品包装、运输及储存的规定过于简单。
为了规范市场,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有必要对GB 16663-1996《醇基液体燃料》进行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醇基液体燃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甲醇为主体配制成的醇基液体燃料,用于民用取暖炉、餐饮灶具和工业窑炉等热力燃烧,不得用于点燃式或压燃式内燃机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