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福建金盛兰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明 、孙亮 、张昕 、张龙强 、霍少伟 、哈丽旦·艾比布拉 、李冰 、姜琪 、李统中 、刘风刚 、吴耐 、苏畅 、张利娜 、于经尧 、姜德旺 、张敏思 、王亚兵 、安波 、薛志强 、于海涛 、张磊 、郭晓敏 、戴章艳 、陈洁 、谢庆敏 、刘冬 、袁中甲 、马莉 、谢培生 、张锐 、赵泽东 、张选峰 、蒋友军 、聂志斌 、陈剑 。
GB/T 32151.5-2015 (全部代替)
20220805-T-467 正在批准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