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要求》由 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25SC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碎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航天局空间碎片监测与应用中心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49.140 航天系统和操作装置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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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国家航天局空间碎片监测与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 发射许可制度是规范航天发射项目,促进航天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环节。发射许可中的空间碎片减缓审查明确了发射申请人的空间碎片减缓责任,避免发射入轨后由于航天器研制运行相关方缺乏对空间碎片减缓措施的考虑而引发的不良影响,促进政府部门空间碎片减缓相关条例和法规的落地实施,有利于履行空间碎片减缓国际规则,树立我国正面积极的航天大国形象。我国近年来商业发射市场发展迅猛,开始逐步承接国际商业发射订单,对卫星发射管理的国际化提出了要求。因此,编制此标准的中英文版本,不仅有利于规范我国民商发射许可审查,还降低了发射许可申请人的语言门槛,便于对国际发射需求进行规范化审查。 |
1. 背景和意义 目前,在轨编目空间碎片的数量约19500个,对在轨运行航天器的威胁日益加剧。
空间碎片问题是航天活动必须要考虑的危险因素之一。
避免产生在轨空间碎片,是解决空间碎片问题的重要方式。
为了限制在轨空间碎片数量增长,空间系统在设计、研制、运行和处置全寿命过程中需考虑空间碎片减缓问题。
近年来民用航天发展迅猛。
大型卫星星座发射数量稳步增长,我国民用小卫星的发射需求旺盛,民用卫星制造和发射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
民用航天活动的迅速发展对发射前的空间碎片减缓审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有以下5个方面意义。
首先,航天器发射前的空间碎片减缓审查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根据空间碎片减缓要求,在航天器或运载火箭发射申请前,需要对航天器和轨道级的全生命周期中的空间碎片减缓方案进行审查,包括操作性碎片的释放情况、避免在轨解体、任务后钝化、任务结束后处置、航天器在轨避碰、安全再入大气等等。
这些要求是国际社会对空间碎片减缓的通用要求。
通过在发射前的审查,明确发射申请人的空间碎片减缓责任,才能避免发射入轨后由于航天器研制运行相关方缺乏对空间碎片减缓措施的考虑而引发的不利国际影响。
第二,促进相关方认识空间碎片问题,解决空间碎片问题的必要途径。
目前,很多航天部门、发射、航天器研制的从业人员,卫星用户等发射许可的申请人对于空间碎片的减缓要求尚不熟悉,不清楚从何时开始如何落实空间碎片减缓措施。
通过建立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要求的相关标准,促进从航天器设计阶段开始,逐步明确空间碎片减缓技术和实施方面的具体要求,才能避免因申请人对空间碎片减缓措施理解不同,影响减缓措施的实施。
第三,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空间碎片减缓相关条例和法规的落地实施。
2007年联合国发布空间碎片减缓指南后,美欧航天大国为落实减缓指南的国内实施,政府和航天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条例、标准,来促进空间碎片减缓措施的航天器的全寿命阶段实施。
2015年,欧空局发布了《ESA空间碎片减缓合规性验证指南》,提供了空间碎片减缓审查方法和实施要求,提高对空间碎片缓解要求的履约水平。
2007年NASA发布了《限制轨道碎片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明确了航天器全生命周期中空间碎片减缓的技术要求;明确各阶段空间碎片减缓计划的评审要求,落实了各相关方承担的空间碎片减缓责任。
第四,有利于对标国际先进标准规范,提高我国空间碎片减缓审查水平。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在商业发射法规方面拥有数十年的经验,FAA的发射许可审查措施和程序,非常明确的量化规定了航天器飞行的安全标准,以及发射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关于空间碎片减缓问题的分析报告。
量化且细致的发射许可评审要求是多年发射许可评审工作的总结和凝练,是发射许可管理成熟的具体体现。
我国发射评审工作起步相比美国较晚,需要加速完善发射许可中对空间碎片减缓要求,逐步缩小与国际先进管理水平的差距。
第五,有利于规范发射许可评审,履行空间碎片减缓国际规则。
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发布《IADC空间碎片减缓指南》、《IADC对LEO大型卫星星座的声明》。
联合国在2007年发布了《联合国外空委空间碎片减缓指南》。
这些文件从技术角度对缓解空间碎片问题提出了顶层建议。
尽管这些国际规则是一种软性约束,但是在航天活动中不遵守这些规则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和后果。
通过在发射许可中对空间碎片减缓措施进行规范,能够有效促进履行这些空间碎片减缓国际规则,树立我国正面积极的航天大国形象。
综上,目前迫切需要制定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要求,提出有效的量化指标,规范我国民商航天发射活动履行空间碎片减缓指南的要求,保护外空环境可持续利用。
2. 目的 制定本项标准,为空间碎片减缓措施的落实以及发射前评审提供参考标准和依据;与我国现行的上层标准相衔接,承接并细化管理部门的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评审规范;为航天器科研生产、航天器运行、应用等相关方实施空间碎片减缓措施提供可操作的技术要求;引导相关机构积极落实在空间碎片减缓中的责任义务。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器发射前对空间碎片减缓一般要求、审查的具体技术要求、具体审查项的合规性评估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中,空间碎片减缓审查的方法、程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 一般要求 4.1 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措施审查范围 4.2 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措施评估方式 4.4 审查流程要求 5 操作性碎片的审查要求 5.1 审查技术要点 5.2合规性评估 6 在轨解体的审查要求 6.1 审查技术要点 6.2合规性评估 7 在轨碰撞的审查要求 7.1 审查技术要点 7.2 合规性评估 8 任务结束后离轨审查要求 8.1 技术审查要点 8.2 合规性评估 9 大气再入风险的审查要求 9.1 技术审查要点 9.2合规性评估 10 其他特殊类型任务的审查要求 10.1 大型星座 10.2 小卫星、立方星 10.3 交会、接近操作和卫星服务 10.4 主动清除碎片操作的安全性 11 SDMP文档的审查要求 11.1 文档要求 11.2 搭载项目 11.3 国际合作项目 11.4 应急响应机制 附 录 A 空间碎片减缓计划文档要求 附 录 B 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表 附 录 C 空间碎片减缓审查方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