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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犬细小病毒病诊断技术》由 TC181(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青岛巴特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361-T-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3-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2-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1-0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2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220 兽医学
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中国宠物市场同样前景广阔,宠物数量与消费增长效应叠加,国内宠物市场快速扩张。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宠物猫狗数量达9915万只,同比增长8.4%。

其中宠物狗5503万只,同比增长822%。

2019年我国养宠人数达6120万人,同比增长8.36%。

犬作为伴侣动物,其传染病不仅危害动物健康,也给人类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威胁。

犬细小病毒(Canine parvovirus,CPV)是一种可影响全世界犬科动物的重要病原体。

CPV源于猫细小病毒,最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现在犬中。

据推测该病毒的演化与野生动物宿主有关。

是一种急性、烈性、致死性传染病(幼犬死亡率高),特征主要是非化脓性心肌炎与出血性肠炎,心肌炎主要是幼犬4-7周龄,临床症状突然死亡,或者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后死亡,出血性肠炎在临床上常见,以呕吐、腹泻、拉稀、便中带血,恶臭等特征。

根据病犬的流行病学诊断规范、临床症状诊断依据、病理学诊断技术检测,并配合应用现代免疫学、分子生物学技术诊断进行全面的结果分析,才能准确的对患病犬进行疾病诊断。

完善犬细小病毒病的诊断技术,早期检测诊断,能够有效的控制本病的发生发展,避免群体性感染,保护宠物福利。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宠物医疗机构、犬类养殖场、私人养户、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企业检测实验室及高校科研实验室。适用于犬细小病毒病的鉴定及其流行病学调查诊断和监测。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犬细小病毒病诊断技术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相关试验的试剂和溶液配制;流行病学诊断规范;临床症状诊断依据;病理学诊断技术(包括病理剖检变化、组织学变化等);样本采集与制备方法;血凝与血凝抑制试验、PCR检测、荧光定量PCR、胶体金试纸检测的实验步骤;病毒分离鉴定;结果判定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