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温泉服务基本规范》由 TC264(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办公室 、重庆箱根温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温泉服务的总则、组织与人员、服务保障、服务内容与要求、安全应急、评价与改进。适用于温泉服务提供与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第3章:本标准中所用术语参考国标GB/T 33533《温泉服务 基本术语》。 第4章总则:对温泉服务提出要求,温泉服务应符合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及特色,并倡导温泉文化。 第5章组织与人员:包括对提供温泉服务的组织的要求及对人员的要求。对组织提出了合法资质、物质资源、人员资源、流程制度、管理方面和明示内容的要求。对服务人员提出了知识、参加培训、着装、态度、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第6章服务保障对提供温泉沐浴服务的组织提出了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用品、水质与水温三方面的要求。 第7章服务内容与要求按沐前、沐中、沐后服务流程中各环节,提出各服务环节的具体要求。要求紧紧围绕温泉沐浴服务的目标和定位进行规范。 第8章从安全应急方面,对服务提供者提出基本要求,增加传染性疾病的预发与控制要求。 第9章从顾客投诉处理、满意度测评与意见征询等方面,对温泉沐浴服务活动提出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GB/T 35555—2017《温泉服务基本规范》,与GB/T 35555—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了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引用; —— 增加了服务中应公示的内容; —— 增加了温泉水质日常管理中水质抽检的频次与温泉水更换的时间要求; —— 增加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 增加顾客服务体验意见的收集与处理要求,关注顾客对温泉沐浴服务需求的变化,适时改进服务质量; —— 删除了提供温泉沐浴服务的组织应取得的证照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