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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由 TC57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江苏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158-T-312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交通事故现场存在的痕迹是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最直接、最重要的证据来源。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现场真实客观信息的重要内容。

现场图是反映现场环境、现场概况、现场有关物体的形象、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的绘图。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现场图的图形符号,是现场图绘制的基础性标准,也被多个事故现场图绘制相关标准所引用,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T 49-201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381-2018)等。

本标准于1989年第一次发布,并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

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后,对于规范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制作,提升事故现场勘查、取证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本标准对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运输事故调查工作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道路交通发展迅速,道路交通管理不断出现新情况。

事故现场相关交通元素、道路安全设施等都有了较大变化,出现了较多新的交通元素、道路安全设施,以及新的事故动态痕迹分类等,例如电动自行车及其动态痕迹、路侧护栏等;而一些原有的地物等图形符号也需要进行修改。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交通管理相关法律规章已进行修订,同时本标准所引用的GA17.4和GA17.5标准也已制定实施了新的版本。

为使标准更适应当前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更好的保证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规范性、可操作性,亟需对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图形符号。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现场平面图等图纸的手工制图和计算机制图。 2、技术内容:交通元素图形符号,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人体、牲畜等图形符号;道路及道路安全设施图形符号,包括道路结构、功能、安全设施、土地利用、植被和地物、动态痕迹、交通现象等图形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