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运营指南》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奥斯迪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本文件给出了智慧城市运营的总体框架以及运营模式、运营体系、ICT基础设施运营、数据运营、应用运营、安全运营和运营管理平台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智慧城市运营体系的建立和管理、运营监督和评价。 本文件代替GB/T 36621-2018《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运营指南》,与GB/T 36621-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智慧城市”术语(见3.1); b)增加了“智慧城市运营”术语(见3.2); c)修改了“智慧城市信息技术运营”术语(见3.3,2018年版的3.1); d)更改了“智慧城市运营总体框架”和总体框架描述(见第5章,2018年版的5.1); e)更改了运营模式分类和相关描述(见第6章,2018年版的第10章); f)增加了“运营体系”一章,将“运营评价”作为“运营体系”这章的一节,并修改了相关描述(见第7章,2018年版的第11章); g)删除了“机房”运营相关描述(见2018年版的6.2); h)修改了“物联感知基础设施”运营相关描述(见8.2,2018年版的6.3); i)修改了“网络通信基础设施”运营相关描述(见8.3,2018年版的6.4); j)修改了“计算与存储计算设施”运营相关描述(见8.4,2018年版的6.5); k)增加了“云服务基础设施”运营相关描述(见8.5); l)增加了“数字化平台”运营相关描述(见8.6); m)将“运营准备”修改为“数据资产”,并调整了相关描述(见9.1,2018年版的7.2); n)修改了“数据流通”运营相关描述(见9.2,2018年版的7.3); o)将“信息系统运营”修改为“应用运营”,并调整了相关描述(见第10章,2018年版的第8章); p)修改了“安全运营”相关描述(见第11章,2018年版的第9章); q)增加了“运营管理平台”一章(见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