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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由 432(国家林草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7-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8-1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99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99 有关农业和林业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国家林草局
执行单位
国家林草局
主管部门
国家林草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 20399—2006)发布十余年来,为规范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地开展保护管理和发展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地领域正处在历史变革期,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并要求“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管控分区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这与原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三分法相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因此,现行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已经无法满足新型的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相关技术、管理和保护要求,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自然保护区开展建设和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因此,修订《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要求;是对自然保护区未来整体性、长期性问题考量并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的重要依据;对实现国家有关政策和具体实践之间的技术指导衔接,提升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修订后的国家标准适用范围更广,从原有的除海洋类型以外的自然保护区扩大为全部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符合当前我国制定综合性实用标准的标准化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调查与现状评价、管控分区、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效益分析等技术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