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分类与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由 TC229(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120 有色金属 |
| 77.120.99 其他有色金属及其合金 |
本文件规定了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分类与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分类和编码、回收一般要求、回收料质量检测试验方法、回收料检验规则、回收过程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综合利用工艺过程及要求、资源、环境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分类与综合利用过程。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主要包括稀土磁材、荧光粉、储氢合金、抛光粉、催化剂、晶体、陶瓷、靶材等废旧材料和元器件、含稀土废渣及其它稀土废料。 企业应选用国家鼓励的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包括物理分离技术和化学提纯两类。企业宜采用列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稀土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等国家鼓励的绿色技术进行生产。 1、物理分离技术 物理技术应尽可能分离完全,减少化学产后护理的量和难度。常用技术有分离、破碎、比重分选、磁选、浮选等。 2、化学提纯技术 (1)火法冶炼 磁体回收料经退磁处理、表面预处理、破碎后经过成分调整,然后压制成型、烧结及热处理等步骤制成再生烧结磁体,或者经过脱气制备再生热压磁体/再生粘接磁体。金属稀土金属、合金火法冶炼过程产生的稀土废渣可采用重熔处理。 (2)湿法冶炼 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主要采用湿法冶炼工艺,回收料经预处理(水洗、粉碎、筛分、配料)后,通过分解、浸出、分离提纯、浓缩结晶、沉淀结晶、灼烧等至少一种工序生产稀土化合物。 可回收利用稀土二次资源根据其物化性质的不同,典型分解、浸出技术包括硫酸焙烧分解-水浸、碱法分解-酸溶、氧化焙烧分解-酸溶及酸溶分解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