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公共设施 电子围网系统 建设通用要求》由 TC537(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中关村乐家智慧居住区产业技术联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绿建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1.意义分析 国家统计局2022年发布,我国2021年城镇化率为64.72%,未来会继续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我们更好的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提出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这对城市智慧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同时也需要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智能化。
随着城市管理重要性的日益突出,如何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智慧化手段则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
电子围网系统是我国新推出的一种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系统,该系统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既能够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同时还能够美化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管理现代化的一种辅助方式,对于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和规范城市管理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设立目的 电子围网系统是指综合应用多动态目标检测、人脸识别、智能分析等关键技术,通过智能感知设备与移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进入城市设定区域内的人、车、物等目标进行预警、报警及多级协同处理功能的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研制升级,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显得日益重要。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既要保障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融入新的技术,同时也要注意已有设施的升级改造能达到建设需求,以匹配城市智慧化建设的目标。
电子围网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城市现有公共设施基础上,将光电跟踪仪、热成像仪、雷达、卫星、摄像机等多种感知设备集成到统一平台,实现智能高效化管理,建成全天候、全覆盖、全实时的城市监管电子围网平台,打破传统物理围墙“一围了之”的管理模式,既节约了土地资源,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又提高了管理效能,使城市成为“拆违建绿”的大公园,形成了可复制、可操作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它具备动态联动跟踪、智能分析、调度处置、信息集成和智能运维等功能,对城市的智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监管手段,为加强城市智慧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电子围网系统应用领域广泛,既可以应用在共享单车停车区域、垃圾分类站、智慧停车区、住宅小区、学校、仓库、疾控中心、精神病院、养老院、机场、港口、码头等长期稳定的服务场所;也可以应用在大型会议、大型体育赛事场馆等因举办大型会议或重要赛事的服务场所;同时还可以应用在因疫情或其他紧急事项搭建的应急用隔离场景,如疫情期间紧急搭建或征用的医疗场所等。
随着电子围网系统应用场所的不断拓展,为了保障电子围网系统的服务质量,需要通过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对电子围网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统一要求和规范。
拟编标准计划对电子围网的服务场景、服务功能、安装调试、系统服务等进行统一要求,用于指导相关工作,规范电子围网系统的服务。
因此,《城市公共设施 电子围网系统 建设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电子围网系统更好的服务于城市智慧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
《城市公共设施 电子围网系统 建设通用要求》标准设立的主要目的如下: 1)明确电子围网系统定义、基本原则、服务场景和服务需求; 2)提出电子围网系统的软、硬件服务功能和建设要求; 3)提出电子围网系统的建设程序和管理要求。
拟编标准适用范围为需要使用电子围网系统进行特殊安全监管的城市公共设施区域,明确了电子围网系统的基本原则、服务场景、服务需求、技术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监督等。 本文件适用于拟编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5 服务场景 6 服务需求的确定 7 技术要求 8 设施设备要求 9 管理要求 10 评价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