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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监测通用技术规范》由 TC35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246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申报日期
2022-07-14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4-21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5-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是指维系城市正常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等重要基础工程。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面积的扩大,城市基础设施规模也越来越庞大。

但与此同时,由于历史和技术原因,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较长,结构老化严重,且基础工程环境复杂,致使事故难预测、风险隐蔽难发现。

另外,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分布较为集中,一旦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很可能引起次生衍生灾害,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需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智能化监测,提高隐患排除和联动处置的效率。

2022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201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对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9月,国家安委办和住建部先后发文在重点省市全国试点,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监测,促进行业监管部门和运维管理单位之间监测工作的互联互通,高效有效监测预防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引发的燃气爆炸、路面塌陷、桥梁垮塌等次生、衍生、耦合公共安全事故,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需建立统一的监测技术标准,以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智能化监测水平,为城市的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监测的工程设计、系统建设、机制建立和运行维护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监测系统(前端感知层、网络传输层、管理平台、信息安全)、计划与准备(流程、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监测技术(监测布点要求、监测指标分类)、预警技术(数据预处理、监测报警、预警分析)、应急响应、验收与运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