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禾草综合利用技术导则》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 、山东荣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原林业研究所 、宁夏大学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 、河北农业大学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北京蓝海翌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生长状态下茎秆高度超过1.0 m、地上生物质干重超过15 t/hm2的禾草种类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利用方式、前期评估、采收储运和加工利用。 本文件适用于禾草作为生态修复草、观赏草、饲草和能源草等不同利用方式的综合利用。 二、主要技术内容 (一)适宜综合利用的禾草种类 (二)基本原则 1、全产业链参与 2、低碳运营 3、机械化作业 4、市场化运作 (三)利用方式 1、生态修复草 2、观赏草 3、饲草 4、能源草 (四)利用评估 2、确定适宜的采收储运方式与加工利用途径 (1)生态修复草 (2)观赏草 (3)饲草 (4)能源草 3、制定适宜的采收储运与加工利用计划 (五)采收储运 1、刈割 (1)刈割方式 ①生态修复草 ②观赏草 ③饲草 ④能源草 (2)留茬高度 2、收集 (1)收集方式 ①直接打捆 ②粉碎裹包 ③粉碎集料 (2)机械设备 (3)品质保证 3、存储 (1)存储料场设置 ①临时存储点 ②存储中心 ③缓存料场 (2)存储料场之间相互协调 (3)码垛 4、运输 (1)运输方式 (2)运输安全 (六)加工利用 1、转化生物质能或生物基产品 (1)生物质能 ①固体生物质燃料 ②液体生物质燃料 ③气体生物质燃料 (2)生物基产品 2、加工饲料 (1)调制干草 (2)调制青贮饲料 (3)直接饲喂 3、制备基料 (1)育苗基质 (2)栽培基质 4、还田 (1)人工还田 ①直接还田 ②加工为土壤改良基质还田 ③炭化还田 ④过腹还田 (2)自然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