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共享出行服务 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由 TC587(全国共享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根据国家标准委印发《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要求着力重点突破,健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共享出行等平台经济标准、研制智慧交通等领域急需标准。
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出行业态的典型代表已成为我国智慧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量约为1000万辆,分布在全国1000余座城镇,用户规模已超过2亿人,成为了城市慢行交通的重要组成,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满足了城乡居民中短距离通勤、辅助接驳、生活娱乐出行需要。
在国家“双碳”战略下,共享电单车已成为绿色出行体系的一部分。
同时,有效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等安全问题。
然而,在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百余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品质差异大、车辆运维标准不统一、骑行安全保护机制不健全、车辆调运秩序管理矛盾突出等问题日益凸显,对保障城市交通秩序、维护用户出行权益、引导行业发展不利。
面向日益增强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发展需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编制工作,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主体、车辆、信息系统、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出行服务要求,为强化政府监管、保障用户权益、指导企业运营、引导行业推广应用提供标准要求支撑。
本项目适用于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并规定了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运营主体、车辆、信息系统、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出行服务、运营服务评价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