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旅游景区数字化应用规范》由 TC210(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00 娱乐、旅游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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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伴随着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兴起,全球范围内正在进入全新的数字时代。与此同时,数字化、科技创新也成为国内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然而,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顶层设计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景区数字化创新应用不规范、资源数字化成果转化不足、数据共享协同水平不高、数字化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广泛存在。 我国是一个世界旅游大国,景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A级旅游景区1.3万余家,其中5A级景区306个。利用现代新兴技术提升旅游景区数字化保护利用和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引导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 一部既能符合时代要求,又体现旅游产业特点的“景区数字化应用规范(标准)”,亟待出台。 |
本标准旨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提升旅游景区数字化保护利用和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引导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优化旅游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推进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承,提升旅游景区智慧化管理水平,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完善全国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数字化技术的各类景区。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数字化应用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以及数字应用平台、服务要求及相关体系的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