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旅游演艺服务原则与要求》由 TC210(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浙大城市学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00 娱乐、旅游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浙大城市学院 | ISO、ENC等国际标准组织尚无与旅游演艺服务精准相关的标准。ISO/IEC 14496-23:2008等标准与演艺相关,但都属于信息技术、编码相关的标准,对旅游演艺服务并未进行规定。 |
无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演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演艺服务要求、服务设施、服务人员和服务监督与改进等内容。 本提案适用于提供旅游演艺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其他各类演出机构可参照适用。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文化特色 4.2 容量均衡 4.3 环境保护 4.4 技术创新 5 演艺要求 5.1 节目 5.2 演员 5.3 场所 5.4 设施设备 5.5 服装道具 6 服务要求 6.1 服务人员 6.2 现场服务 6.3 投诉处理 7 管理要求 7.1 观众 7.2 设备设施管理 7.3 演艺效果 7.4 环境卫生 7.5 安全保卫 7.6 应急预案 7.7 医疗救助
LB/T 045-2015 《旅游演艺服务与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