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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建筑高性能制冷系统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由 TC452(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582-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6-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0-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3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高效制冷系统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适用范围 高效制冷系统为在满足室内环境温湿度要求和经济合理性的前提下,制冷系统的综合能效比达到某一限值的制冷系统。本标准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机和水冷式蒸气压缩循环高效制冷系统。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以国内大量项目应用案例的实际运行数据为研究基础,分析不同气候区制冷系统的能耗特点,并对已完成的大量制冷系统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数据进行总结,对不同气候区公共建筑制冷系统实际运行工况下的能效指标和限值提出要求,并给出检验方法。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含: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效限定值、检验方法、能效等级标注等。 国内标准主要针对制冷设备提出了能效指标,并多数为设计工况的限值要求,如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2015、《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7、《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1-2018分别规定了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和冷却塔设备层级的能效限值及能效等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了冷水机组设计工况下的能效指标限值。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中》 JGJ/T 177-2009提出了制冷系统能效的概念,但标准发布实施已过去10余年,标准中提出制冷系统能效指标偏低,已不能满足当前节能减排的要求。目前仅有部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提出了制冷系统综合能效的概念,但存在概念不统一、指标划分不一致的问题。目前欠缺对高效制冷系统能效进行科学规定、覆盖不同气候区域的能效限值及能效等级的国家标准。 美国ASHRAE、新加坡建设局等组织都在制冷系统能效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美国ASHRAE倡导以冷源系统能效达到5.0作为制冷机房运行达到优秀等级的最低限值。新加坡绿建标准要求装机容量在500RT以上的制冷机房冷源系统能效要求达到5.17以上方可达到金级。由于国内外气候特点差异性较大,制冷系统使用方式及能耗特点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国外所制定的制冷系统能效标准不能直接用于国内,但可作为确定类似气候区制冷系统能效限定值的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