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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建筑高性能制冷系统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由 TC452(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582-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6-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0-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3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价公共建筑高效制冷系统,真实而客观地反映系统运行能效水平,指导并规范高效制冷系统的检验方法,引领高效制冷行业的稳定、快速、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二、意义 2020年9月,习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明确提出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筑、工业、交通、电力、农业等各行业协力同行。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于2019年6月联合发布《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旨在提高制冷行业能效,促进节能减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制冷空调行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提升30%,制冷总体能效水平提升25%以上。

制冷系统应用广泛,如办公、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室内环境、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轨道交通建筑室内环境均需要制冷系统来维持。

制冷系统能耗在建筑运行能耗中占比也相对较高。

一般公共建筑的空调系统能耗约占整个建筑能耗的40%~60%,而制冷机房能耗占空调系统总能耗的60%左右。

因此,提高制冷系统能效、降低制冷机房能耗是实现公共建筑节能减碳目标的关键突破点。

近年来,高效制冷机房已成为行业的关注热点,新建及改建的高效制冷机房项目也日益增多,覆盖了从南到北不同气候区的多个城市,行业内已开展高效制冷机房评估标识工作,如暖通空调杂志社开展的“蓝天杯”高效机房优秀工程评选、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的“高性能节能工程”标识工作。

目前公共建筑高效制冷机房的能效限值及等级划分尚无国家标准可依,开展高效制冷系统能效等级、能效限值及能效评价指标检测方法的标准化研究,深化行业对高效制冷系统的评判和认识,方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对我国建筑领域的节能减碳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适用范围 高效制冷系统为在满足室内环境温湿度要求和经济合理性的前提下,制冷系统的综合能效比达到某一限值的制冷系统。本标准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机和水冷式蒸气压缩循环高效制冷系统。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以国内大量项目应用案例的实际运行数据为研究基础,分析不同气候区制冷系统的能耗特点,并对已完成的大量制冷系统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数据进行总结,对不同气候区公共建筑制冷系统实际运行工况下的能效指标和限值提出要求,并给出检验方法。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含: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效限定值、检验方法、能效等级标注等。 国内标准主要针对制冷设备提出了能效指标,并多数为设计工况的限值要求,如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2015、《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7、《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1-2018分别规定了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和冷却塔设备层级的能效限值及能效等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了冷水机组设计工况下的能效指标限值。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中》 JGJ/T 177-2009提出了制冷系统能效的概念,但标准发布实施已过去10余年,标准中提出制冷系统能效指标偏低,已不能满足当前节能减排的要求。目前仅有部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提出了制冷系统综合能效的概念,但存在概念不统一、指标划分不一致的问题。目前欠缺对高效制冷系统能效进行科学规定、覆盖不同气候区域的能效限值及能效等级的国家标准。 美国ASHRAE、新加坡建设局等组织都在制冷系统能效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美国ASHRAE倡导以冷源系统能效达到5.0作为制冷机房运行达到优秀等级的最低限值。新加坡绿建标准要求装机容量在500RT以上的制冷机房冷源系统能效要求达到5.17以上方可达到金级。由于国内外气候特点差异性较大,制冷系统使用方式及能耗特点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国外所制定的制冷系统能效标准不能直接用于国内,但可作为确定类似气候区制冷系统能效限定值的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