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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905-T-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8-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3-02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4-0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原有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GB/T 15366-2008)标准是在ISO 9021: 1988 ( E)《摩托车 操纵件的型式、位置和功能》基础上制定的,现ISO 9021标准已更新到2020版,技术内容更加全面,修订GB/T 15366-2008可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国内电动摩托车行业蓬勃发展,在2020年,销量为229.54万辆,同比增长20.91%,而在2008版《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标准中不包含电动车内容,国内摩托车行业发展需要拓宽GB/T15366标准的适用范围。

另外,在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6.1条规定了“方向盘中心立柱距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离应小于或等于200mm”的要求,该要求一直是摩托车新品公告、强制性认证、进口车单车认证非常重要的安全检验项目。

座椅和脚踏板位置重要尺寸的技术要求也是安全驾驶,排除行车安全隐患的重要保证,但摩托车行业还没有关于“方向盘中心立柱距车辆纵向中心平面水平距离”测量方法以及方向盘式正三轮摩托车座椅、脚踏板位置尺寸的标准。

本标准中加入本部分内容,是对摩托车安全标准体系的完善,也可为为强制性认证、进口车单车认证提供安全检验的标准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操纵装置。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359.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及GB 24155《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见第2章); ——增加了“车辆”、“装置”等术语,删除了“左侧/右侧”、“前部”、“顺时针方向”、“逆时针方向”等术语(见第3章,2008版第3章); ——更改了基本要求的内容(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5章); ——增加电气控制操纵装置要求(见5.1),删除辅助后轮制动操纵装置(见2008年版4.2.2.3); ——删除附录A操纵杆和脚踏的特殊尺寸要求(见2008年版附录A); ——增加了附录A方向盘式正三轮摩托车座椅、脚踏板和方向盘中心位置尺寸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操纵装置的要求的内容(见附录B)。